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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生普通门诊待遇及报销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15:09:2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医保[2022]151号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大学生普通门诊待遇及报销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普通门诊待遇

1、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2、不设起付线。

3、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类执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校医院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4、封顶线为每年700元,累计计算。

二、报销方式

1、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普通门诊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不再进行手工报销。

2、省内异地就医时,免备案,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3、跨省异地就医时,先拨打63886166进行备案,备案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4、特殊情况因系统故障不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凭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等材料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手工报销。

三、 2022年产生的门诊费用按照2022年政策执行,请在2023年3月31日前进行报销。

四、其他待遇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在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筹资及待遇政策》的通知。

 

 

                                          校医院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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